拧紧“安全阀”,守护燃气安全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22-05-09 11:07) 点击:137 |
抚顺律师分析案情2021年6月17日15时许,被告人蔡某某到某织布厂待拆迁的宿舍区收捡废品。蔡某某进入一户主已搬离的房屋内,见厨房天然气管道上的阀门为金属制品,欲拆卸贩卖,随即用扳手卸下天然气阀门,致管道内天然气溢出。 蔡某某见天然气泄漏,害怕发生爆炸,未向周围居民预警或者通知相关人员处理,立即拿走阀门逃离现场。管道内天然气持续溢出1个多小时,直至被尚未搬离的住户发现。 经现场勘验,泄漏天然气的拆迁房为居民楼,楼内尚有居民未搬离,该栋房屋西面约5米、南面约31米、东面约32米、北面约40米为均为宿舍区。 本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蔡某某拆卸居民楼内天然气管道阀门,导致天然气持续泄漏,足以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依法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 本院宣判后,蔡某某连连感慨自己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,同时庆幸尚未造成人员伤亡、重大财产损失等难以挽回的后果,表示以后绝不会犯类似的错误。 法官提醒 故意泄漏天然气、拆卸燃气阀门、破坏燃气设备,可能涉嫌放火罪、爆炸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罪、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犯罪。让我们时刻拧紧“安全阀”,共同守护燃气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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